根据工作需要,有关领导分工如下:
党组书记、检察长赵蒙同志负责区检察院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穆金波同志协助赵蒙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政治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驻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室;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利辉同志分管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部;
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史献军同志协助穆金波同志工作;
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赵红波同志分管政治部;
检委会专职委员黄英华同志协助田利辉同志所分管的第二检察部工作;
检委会专职委员李珺霄同志协助田利辉同志所分管的第一检察部和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