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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
时间:2022-07-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藁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藁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蒙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21年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委和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鼎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代表、委员、社会各界关心关怀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围绕“一极四城”建设为中心,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综合运用监督手段,各项检察工作在稳进、落实中实现新提升。

一、坚持以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加强服务型检察机关建设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厉打击危害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起诉涉枪涉爆、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四大行业领域案件39件100人,办理涉恶案件2件15人,经提请市、区扫黑办会商,均作出改变定性处理;坚决维护社会治安,突出惩治盗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起诉61人;依法打击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破坏社会秩序犯罪,起诉27人。

积极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积极融入全区协同发展大局,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全区高质量发展。起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9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金融领域犯罪26人、非法经营、偷税逃税和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38人;加大对涉企犯罪打击力度,起诉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犯罪10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追赃挽损150余万元

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治理保护。树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围绕大气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建立完善“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等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违法违规采砂场治理”等专项行动,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路域环境深度治理活动,起诉破坏环境和自然资源违法犯罪24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42件,追诉生态修复费用150余万元。

全力投入常态化疫情防控。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依照区委工作部署,圆满完成各项防疫任务组织检察人员参加防疫执勤、隔离转运、分包隔离点等400余人次;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案,远程提讯146人次通过邮寄、电话、12309网络平台接收群众控告申诉事项、意见建议421努力做到全力抗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两不误”。

二、坚持以人民需求为导向,自觉融入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聚焦社会公益、关注民众健康,积极治理“餐桌上的污染”“药品中的风险”,办理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8件21人,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9件关注饮用水安全,对现场制售饮水机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持续“回头看”,协助上级院办理石津干渠引江水安全公益诉讼案1件;落实高检院“四号检察建议”,办理窨井盖安全隐患公益诉讼案件2件,守护好人民群众“脚下安全”;积极开展耕地红线保护,守护粮食安全,办理耕地撂荒、“非农化”等公益诉讼案件5件,督促相关部门复耕基本农田13.44亩

着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接收群众信访72件,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均达到100%;落实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工作,共计包案5件,化解率100%;组织信访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5次,努力以“多方和谈”促社会和谐;办结国家赔偿案件1件、刑事申诉案件1件;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0件,发放救助金33.7万元,我院办理司法救助的经验做法得到市检察院认可,并在《河北法制报》予以刊发推广。

积极参与全区社会治理。加大执法司法检察监督力度,促进依法行政,审查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案件249结合检察办案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8件,采纳率100%;依法保护弱势群体权益,起诉侵害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权益犯罪34人;持续深化认罪认罚从宽工作,适用认罪认罚制度854人,适用率92.03%,检察办案化解社会戾气、促进社会治理的作用进一步彰显

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批捕24人、起诉15人;不捕5人、不诉6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向12名涉案未成年人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创新未成年检察“一体化”办案模式,推进涉未成年人刑事办案与公益诉讼、司法救助等多项工作融合开展,共办理相关案件13件,其中,撤销申某监护人资格纠纷案已由相关部门提起剥夺监护权诉讼,为本院作出的保护未成年人领域首例支持起诉案件;加大对在校学生司法保护力度,推进建立学校从业人员入职查询制度,共查询376人;开展旅馆业、娱乐业违规接待未成年人专项监督,发放“五个必须”警示牌;规范辖区烟酒经营活动,督促其在经营场所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标识;加大对涉罪未成年人关怀力度,对36名涉罪未成年人实施了社会调查和考察帮教,为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注入更多检察元素。

三、坚持以理念更新为引领,推进检察业务提质增效

全面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犯罪情节轻微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捕70人,不捕率20.90%,不诉201人,不诉率22.32%,努力做到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协作配合与监督制约,健全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案件会商等工作机制,并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113件,工作合力进一步形成,工作成效进一步彰显;完善监检衔接机制,受理纪委监委移送职务犯罪5人,向纪委监委移送案件线索47件,党纪国法双向衔接更加顺畅,惩贪治腐的合力进一步加强。

扎实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开展了剥夺政治权利专项检察、监所安全、社区矫正、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集中清理、财产刑执行以及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走访等各类专项检察活动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检察案件147件,制发检察建议40份,纠正违法107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2件收监执行案件3件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讯问合法性核查1件;加强在押人员权益保障,对30人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意见。

大力推进民事诉讼监督。深入贯彻落实民法典和《民事诉讼监督规则》,全面加强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提请抗诉2件;办理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2件、执行监督案件2件;办理跟进监督案件1件并提请抗诉;累计发出各类检察建议7件,支持起诉16件,采纳率100%;协助市院办结二审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件。

着力提升行政诉讼监督。践行穿透式监督理念,强化精准监督,提升监督质效,深入开展“土地执法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等专项活动。审查各类案件线索15件,办理审判违法监督案件1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发出检察建议5份,采纳率100%,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1件。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6件,提起诉讼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1份,行政机关诉前整改20件,整改率95.23%,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关系进一步形成;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提起诉讼3件,追诉公益赔偿金20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坚持以强基导向为要求,全面提升检察公信力

牢固树立精致极致细致的管理理念。强化精准意识,体现专业水平制定出台或修订完善权力监督、执法司法制约和廉政风险防控等制度机制27项,形成了较为系统、全面的规范体系全面落实以数据为核心的业务质量评价指标,实行“周例会、月分析、季调度”工作机制,推进以数据体现工作质效,以质效倒逼规范提升;建立“三项督查档案”,对会风会纪、工作纪律、工作质效等进行常态化督查,促进队伍作风持续好转。

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积极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健全员额管理、业绩考评、责任追究等机制;加强人员分类管理,新招录聘用制书记员5人,按照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1:1:1的比例,将人员向业务部室倾斜,合理分配,努力做到人岗、人事相宜;坚持以上率下,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共办理各类案件252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3次。

持续强化内部办案监督和流程监控。突出员额检察官办案责任主体,严格案件审批制度和责任,充分运用业务统一应用系统,对案件进行全方位实时监督,抽调业务骨干成立案件评查工作小组和案卡核查专班,做到对案件逐案分析、对案卡逐条核查,发起流程监控通报4次,评查案件342件,发现共性问题3类,提出整改意见3条。

不断提高接受监督的主动性自觉性。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视察检察工作,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2次,参与检察听证21人次;持续推进检察工作进家站活动,探索“人大+检察”工作机制,促进人大代表与检察工作良性互动;走访全国、省人大代表2人;加大检务公开力度,按照“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原则,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1013件、法律文书305份、辩护与代理预约71人次,“两微一端”发布信息683条,检察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提升。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树牢检察机关政治定位。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以政治建设实效审视业务工作成效,以业务工作成效检验政治建设自觉,用检察实践效果检验政治执行力,确保检察工作政治高度、理念深度、实践宽度“三度融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三效俱佳”。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成立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机关党务工作规范》,健全“三重一大”、党组议事规则等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召开党组会36次、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12次、各类专题民主生活会5次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思想教育59次,前往西柏坡等地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开展讲党课、党史知识竞赛等活动11次;范党支部建设,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党支部由三个换届选举八个,与内设机构相对应努力把每个部室都打造成一个战斗堡垒。

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检察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召开专题党组会2次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13份;认真落实“三个规定”,填报有关事项27件;强化对党风廉政问题隐患的排查和预防,运用“四种形态”,对17名干警进行了谈话提醒;扎实开展作风纪律专项整治活动,发现问题9个,制定整改措施11项。

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严格贯彻上级部署,以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为目标,有序推进三个环节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坚持常态化深入推进四项教育,开展政治教育42次、党史学习教育59次、警示教育13次、英模教育7次,刊发宣传稿件30余篇;深入开展“顽瘴痼疾”大起底,梳理“六大顽瘴痼疾”11人12条,其他顽瘴痼疾54人121条,制定整改措施19项;强化问题线索核查,核查各类问题线索6件;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密切人民群众期盼,结合检察职责,为群众办实事78件。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和进步,得益于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区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各位代表、各位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厚爱。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深切地感受到,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司法理念还需持续更新转变,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律监督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监督不力、监督不规范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三是司法办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相比还有差距。这些问题,我们一定紧盯不放、持续发力、重点解决。

2022年区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领会《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和最高检、省市院各项决策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履行检察职责,为加快建设“一极四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以更高的站位强化党的领导。进一步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党和人民的满意度、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检察工作质效度作为衡量检察工作的重要标准,不断提高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以更强的担当服务大局发展。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定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惩涉众型金融犯罪,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准更实的法治保障

三是以更实的举措保障人民安居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厉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加强红色资源和历史文物司法保护,用心用情用力办好人民群众身边每一个“小案”,用高质量法律监督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是以更新的理念提升监督质效。坚决贯彻新时代检察工作理念,进一步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审判活动和刑事执行监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精准开展民事诉讼监督,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是以更严的要求打造过硬队伍。持续加强政治建设,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围绕补短板、强弱项优化完善业绩考评,优化干部培养、使用、管理机制,提升检察队伍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各项决议,永葆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打造省会高质量发展重要增长极,加快建设实力之城、活力之城、品质之城、幸福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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